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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视域下新清单计价体系造价风险成因及防控策略研究

发布时间:2026-10-26 19:52:05

摘要:本文立足国有企业工程投资管理特点,从治理机制、市场定价、合同风险分配和过程数据管理四个方面分析新清单计价体系下的造价风险,并提出完善权责配置、建设市场价格数据库、优化合同风险清单以及推进造价数据平台建设等措施。研究认为,国企应将清单计价改革与内部治理、全过程成本管控和数字化监督协同推进,以增强造价形成的市场适应性和风险防控能力。

关键词:国企改革;清单计价;工程造价;风险防控

引言

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进一步强调治理效能与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企业管理机制向规范化、市场化方向转变。与此同时,新清单计价标准强化市场形成价格、合同约定和全过程计价管理,对国企传统造价管理模式提出新的要求。

1国企改革视域下新清单计价体系造价风险成因

1.1治理机制转换滞后导致计价权责错配

国有企业工程项目通常具有投资规模大、审批链条长、参与主体多等特征,造价管理既要满足市场化交易要求,又要接受投资、财务、审计和国资监管等多重约束。GB/T50500—2024强调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并对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合同计量、价款调整和结算支付作出系统安排。若企业内部仍沿用以概预算控制和逐级审批为核心的传统模式,建设、成本、招采、财务和审计之间的职责边界就容易与新清单体系脱节,出现同一事项重复审核、关键事项无人负责或事后追认[1]。

1.2市场化定价能力不足放大价格形成偏差

新清单计价体系的核心变化之一,是进一步强化市场形成价格和企业自主报价导向。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按照GB/T50500—2024采用不含增值税的税前全费用价格,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约定范围内风险费用等构成,增值税单列。对国有企业而言,若最高投标限价和内部目标成本仍主要依赖历史定额、单一信息价或少量供应商询价,而缺少已完项目结算价、中标价、采购成交价和区域市场价格的交叉验证,容易形成价格样本滞后和成本基准失真。新材料、新工艺及专业分包项目受项目条件影响较大,简单套用既有指标还会削弱价格可比性[2]。

1.3合同类型选择与风险分配边界不匹配

GB/T50500—2024允许施工合同采用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并要求结合设计深度、技术难度、建设规模、实施计划和计价风险等因素选择合同类型。新标准同时明确,不同合同形式下工程量清单准确性、完整性的责任并不相同:单价合同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则上由发包人负责;总价合同中,已标价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相应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按项计价的措施项目清单则由承包人负责 [3]。

1.4过程数据割裂削弱造价证据链完整性

新清单计价体系已将合同工程计量、价款调整、期中支付、施工过程结算以及计价成果与档案管理纳入统一框架,造价控制由竣工阶段核算转向全过程动态管理。国有企业项目管理中,设计、招采、合同、施工、财务和审计信息往往分布于不同系统,若清单编码、合同编码、变更编号和支付凭证之间缺乏统一关联,就难以形成可追溯的数据链。

2国企改革视域下新清单计价体系造价防控策略

2.1构建权责清单与分级授权协同机制

国有企业应以现代公司治理和穿透式监管要求为基础,将新清单计价规则嵌入投资、招采、合同、施工和结算管理制度,形成覆盖项目全周期的造价权责清单。具体可按照决策、执行、审核和监督四类职责,明确工程管理、成本合约、采购、财务、审计及法务部门在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合同风险设置、变更确认和结算审核中的责任边界,并依据企业章程及授权制度设置分级审批权限,避免以增加会签层级替代风险控制。

2.2建立多源市场价格数据库与动态校核机制

适应市场化计价要求,国有企业应由单一依赖定额和信息价,转向多源价格数据支撑。企业可统一归集历史中标价、合同价、结算价、集中采购成交价、供应商有效报价以及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并按照地区、时间、规格型号、采购批量和项目条件进行标签化管理。最高投标限价和目标成本编制时,应采用同口径样本进行比对,对偏离历史区间或市场水平较大的清单项目实施重点询价和成本拆解。综合单价应严格执行GB/T50500—2024规定的不含增值税税前全费用口径,避免价税混用和费用重复计取。

2.3按项目特征配置合同类型与风险清单

造价风险防控应前移至招标和合同策划阶段。国有企业可根据设计完成度、工程量确定程度、施工条件稳定性和价格波动敏感性选择合同形式:工程量难以准确确定时重点评估单价合同适用性,图纸和工程范围较为明确时再考虑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或特别复杂工程可按标准考虑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条款应逐项列明工程量清单缺陷、原始资料错误、工程变更、停工赶工、法律政策变化和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的承担主体、调整条件、计算方法及证据要求,不能以无限风险或所有风险等概括性表述转嫁责任。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和索赔,应同步完成技术确认、计量、计价和审批,并按合同约定纳入施工过程结算。

2.4建设一体化造价数据平台强化穿透监督

国有企业应以项目清单编码为主线,打通设计、招标、合同、采购、变更、计量、支付和结算数据,形成一项清单对应一个合同责任、一组计量记录和一条支付轨迹的数字化台账。平台应保留工程量来源、综合单价分析、价格依据、审批记录和版本变更,实现从结算金额反向追溯至图纸、合同条款和现场证据。对变更金额累计、清单单价异常、付款进度超计量进度、同类材料采购价差等指标,可设置预警规则,由成本、财务和审计部门共享使用,但预警阈值应依据企业制度和项目特征确定,不宜简单采用统一比例。

3结束语

新清单计价体系下,国企造价风险防控不能局限于结算审核,而应贯穿清单编制、招标定价、合同履约、工程变更和价款结算全过程。通过明确权责边界、提高市场询价能力、细化合同风险分配并强化数据贯通,可推动造价管理由事后纠偏向过程控制转变,实现工程投资效益、管理效率与合规要求的协调统一。

参考文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24.

[2]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J].求是,2023(19).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7.

王龙

吉安城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